明明是同團的團友,吃住行標準一樣,為什麼我的團費要比別人高?去國外旅游,結果買了假貨,怎麼辦?馬上進入春季的旅游旺季,昨天下午,“以案說法 快樂旅游進社區——大家談”活動在南京市鼓樓區挹江門街道丁山社區舉行,南京市旅游委員會、南京市旅游協會和社區居民面對面,教大家如何在出游前擦亮眼睛、如何維權。
  實習生 王海潮
  揚子晚報記者 楊 娟
  同一個團,費用差300多元
  活動現場,旅游委和旅游協會根據市民的親身遭遇,為大家在出游時遇到的問題支招。“前不久我參加過一次泰國游。”市民王先生說,旅游過程中才發現,團友們來自好幾個不同的旅行社,大家報名的價格也不一樣,“我交了4200元,有的團友只有3850元。”他說,原以為自己價格高,可能在食宿方面會有區別,沒想到大家都一樣,“為什麼我要多交錢?”
  旅游協會的會員單位之一,江蘇省中旅副總經理劉麒表示,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有幾方面,一是銷售時間不同,“有時候有旅行社會推特價。”他解釋說,二是可能是旅行社的老客戶,有優惠價。“這種投訴比較多。”旅游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屈澄說,旅游市場的價格由旅行社和游客雙方共同協商,游客在出游前可以“貨比三家”。各個旅行社同等的產品,價格差異在100-200元屬於正常範疇,這種投訴一般不受理,“如果差距過大,我們會受理介入調查,像王先生說的相差350元,我覺得多了。”
  懷疑買了假貨要先鑒定
  外出旅游,肯定要購物,不小心買到假貨實在讓人慪氣。市民張女士在一次新馬泰十日游中,購買了一串紅寶石項鏈,“花了15000元,說是天然的‘鴿血紅’。”她說,回來後找到專業機構一鑒定,只是經過優化的紅寶石,根本達不到“鴿血紅”的級別,“我去找旅行社,旅行社根本不管,只好找旅游主管部門投訴,旅行社沒有責任嗎?”
  江蘇省中青旅副總經理潘文君表示,正規的旅行社一般不會把游客帶到銷售假貨的地方購物,萬一買到假貨,游客可以帶著購物合同去組團社,“旅行社會幫你處理、交涉。”她說,也希望游客在出行之前做一些“功課”,特別是購買大件時,一定要謹慎而行。“何為假貨?”現場,來自江蘇中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朱凱表示,游客如果懷疑物品是假貨,需要送到具有鑒定資質的部門進行鑒定,送檢費用由游客自己承擔,如果鑒定出來是假貨,費用則由旅行社來承擔。買到假貨後,消費者可以與旅行社協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繼續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來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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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旅游投訴增加 霧霾導致航班延誤是主因
  揚子晚報記者瞭解到,截至目前,一季度南京旅游行政執法支隊已經接到各類旅游投訴122件,其中出境旅游90件,國內游32件,因天氣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的投訴41件,因泰國政局不穩游客要求取消行程引發的投訴案件5件。從投訴數量來看,今年一季度旅游投訴總量同比去年一季度增加了20.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春節前後南京及國內部分城市遭遇嚴重霧霾等惡劣天氣,造成機場關閉和航班延誤,影響游客行程而引起群體性投訴。
  同時,今年一季度旅游投訴總量環比去年第四季度降低了28.24%,“降低的原因是主要因為《旅游法》實施後,南京旅游市場秩序經過規範整治更加健康有序,旅游企業依法經營意識明顯增強。”南京旅游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解森龍說。  (原標題:同一旅游團,為什麼團費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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